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(崔静、海洋环境红线宋张琴)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3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,保护保护草案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列入总则,法修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生态基本制度予以明确。
草案提出,制度总则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、列入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,海洋环境红线实行严格保护。保护保护开发利用海洋资源,法修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,生态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,制度总则不得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。列入
为了加大对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海洋环境红线处罚力度,草案规定,保护保护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法修,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;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,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。
根据草案,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;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依法给予处分。
责任编辑:苏丽梅